一、項目內容
1、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
2、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
3、應屆高校畢業生臨時生活補貼
4、租金補貼
二、受理單位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三、咨詢電話
6291860, 6295139
四、辦理地點
博羅縣義和大小塘博羅人力資源市場八樓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016年6月1日
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
(一)補貼對象和期限
畢業后一年內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見習單位安排的見習活動,可享受就業見習補貼,每個就業見習人員的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
以上高校畢業生是指全國戶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人員(參加“三支一扶”、“村官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貼時,以考核合格時間作為畢業時間)。
(二)補貼標準
見習補貼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由見習單位和政府共同承擔,其中政府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75元。
(三)必送材料
1、《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審批表》(附表1)一式兩份;
2、《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花名冊》(附表2)一份;
3、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副本;
4、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文件;
5、見習人員身份證、畢業證、《社會保障卡》(無該卡的人員免提供);
6、就業見習人員的《就業見習協議》;
7、見習單位的見習補貼發放表。
以上第3項至7項材料查原件交復印件各一份。
(四)辦理程序及時限
見習補貼由見習單位先向見習人員發放后申請政府補貼??h直見習單位在就業見習人員見習期滿后,將申請材料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經審批后送縣財政局核定撥款(每季度審批一次)。
縣直就業見習單位是指屬于縣政府直屬單位主辦的見習單位和其他按規定已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用工備案的見習單位。
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博羅縣直中小微企業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的(含6個月),本人可申請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以上所稱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全國戶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1年內人員。博羅縣直中小微企業是指縣政府直屬單位主辦的中小微企業和其他已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用工備案的中小微企業。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二)補貼標準
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標準為2000元/人(每位符合條件的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補貼,不得重復申請)。
(三)必送材料
1、《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審批表》(附表)一份;
2、身份證、畢業證、登記就業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查原件交復印件各一份);
3、勞動合同書(查原件交復印件一份);
4、稅務(或社保)部門出具的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情況證明;
5、本人帶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或農商銀行的銀行卡)復印件(復印銀行賬號、姓名頁即可,用于發放補貼資金);
6、如就業企業為農林牧漁業、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等企業的,另需提交會計師(或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可只復印審計報告的封面及營業收入和資產總額內容的所在頁)。
(四)辦理程序和時限
申請人將申請材料交企業出具意見后,送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企業可以統一代辦),再由縣財政部門核定撥款。
應屆高校畢業生臨時生活補貼
(一)補貼對象和期限
登記失業的享受低保待遇家庭高校應屆畢業生或登記失業滿6個月(含6個月)的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失業登記時屬應屆畢業生),可申請臨時生活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
應屆高校畢業生在領取臨時生活補貼期間實現就業,或無正當理由連續兩次或者累計三次拒不接受當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介紹工作的,終止其領取臨時生活補貼資格。
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全國戶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一年內的人員(參加“三支一扶”、“村官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貼時,以考核合格時間作為畢業時間)。
(二)補貼標準
應屆高校畢業生臨時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80元。
(三)必送材料
1、《應屆高校畢業生臨時生活補貼審批表》(附表5)一式兩份;
2、登記失業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3、身份證、畢業證、個人檔案托管合同書或高校畢業生生源確認函;
4、本人帶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或農商銀行的銀行卡)復印件(復印銀行賬號、姓名頁即可,用于發放補貼資金);
5、享受低保待遇的憑證(低保家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
以上第3—5項材料只需在首次申請時提交(查原件交復印件各一份)。
(四)辦理程序及時限
申請人于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將申請材料送戶籍所在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審查,并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截止日期如遇節假日則提前至本月最后一個工作日,逾期不補),經審批后送縣財政局核定撥款。
縣直申請人是指人事(檔案)關系在縣直單位的高校應屆畢業生。
創業租金補貼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在本縣租用經營場地(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創業孵化基地)創辦初創企業,擔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負責人且近期參加職工(或靈活就業)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的下列人員,可申請不超過3年的創業租金補貼: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出境)留學回國人員學生(領取畢業證5年內)、軍轉干部、復退軍人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補貼的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登記失業時間,應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之前)。參加“三支一扶”、“村官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貼時,以考核合格時間作為畢業時間。
(二)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實際租金低于6000元的按實際租金給予補貼)。
(三)必送資料
1、《創業租金補貼審批表》(附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即《就業創業證》。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學生免提供)、《社會保障卡》(或農商銀行的銀行卡)。
3、申請人的相關身份征明。其中,在校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身份證明和學生證,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屬于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應同時提交學歷認定證明或學校的上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屬于外省技工院校畢業生的應同時提交學校的上級人社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出國(出境)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和學歷認定證明;軍轉干部應提供軍官轉業證和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出具的身份證明;復退軍人應提供退伍證和復員退伍接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4、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
5、場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應與注冊登記地址一致)。
6、繳納租金的憑證(發票、收據或銀行流水)。
7、稅務登記證。
8、社會保險登記證(參加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的申請人免交)、地稅或社保部門出具的本人繳納近期6個月職工(或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的清單(或發票)。
9、初創企業為小微企業的,需提交由會計師(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以上第2至8項材料查原件交復印件各一份。
(四)申請程序和時限
領取營業執照且正常經營滿12個月后申領第一年的租金補貼、滿24個月后申領第二年的租金補貼。縣直申請人將申請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首次須實地核查),送財政部門核定撥款(每季度審批一次)。
縣直申請人是指在博羅縣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學生),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學生)等人員。
備注:相關表格請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