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博羅縣新增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公告
為加強我縣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的管理,引入競爭機制,方便參保人就醫,提高我縣定點機構的服務水平,根據國家和省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及我市關于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規定,決定新增一批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作為我縣新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接受申請的時間及地點
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請于2014年10月13日至
二、申請人應注意的事項
(一)申請人必須是《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登記的法人代表或負責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如確需委托本單位人員辦理的,需同時提供委托人簽發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
(二)申請人應按下列順序對提供的材料進行裝訂:
1、申請表;
2、承諾書;
3、申請人(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書;
4、本公告規定的材料(按序號裝訂);
(三)所有材料均以A4紙裝訂;
(四)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申請書及規定的材料,材料不齊的不予受理;材料齊全簽收書面的回執單。
三、申請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性條件
★1、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不含各類美容機構),以及經軍隊主管部門批準有資格開展對外服務的軍隊醫療機構。
★2、遵守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有關醫療服務等相關規定,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以及藥品價格政策,健全醫療服務管理制度。
★3、各類診所門診部(站)及單位內設的衛生所、醫務室的業務用房實用面積要在
★4、各類診所、門診部(站),第一注冊執業地址為本單位的執業醫師不少于2人、注冊執業護士不少于2人、藥學技術人員1人以上;設有住院部的醫療機構,第一注冊執業地址為本單位的執業醫師不少于6人、注冊執業護士不少于9人、藥學技術人員不少于2人。
★5、單位所有員工百分百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足額發放員工工資。
6、醫療收費、藥品管理全部實現信息化管理,具備與社保聯網結算的條件;健全單位財務制度,藥品進出賬目管理規范;設有住院部的定點機構設立醫保辦,配備醫保辦專職人員至少2名以上,同時至少有一名信息專職人員。
★7、醫療機構經營僅限于《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許可的經營范圍。
★8、近三年內未被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價格主管部門和藥監管理部門處罰及發生責任屬于醫療機構的醫療責任事故(含正在調查的事項)。
★9、醫療垃圾按規定處理。
★10、申請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不受理其定點資格的申請:
(1)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2)因違規或考核被取消定點資格未滿2年的;
(3)資料不齊的。
帶“★”的條款為資格性條款,即其中一項不具備則取消申請資格。
所提供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均應加蓋單位公章。
四、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一)《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申請表》。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軍隊單位對外有償服務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醫療垃圾處理的合同或協議原件、復印件。
(三)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
(四)工作人員名冊(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職稱、職務、是否參加社會保險、衛技人員是否注冊)、社會保險參保憑證(單位參保登記證及繳費證明)和工資表(申請前一個月。無雇工的個休經營診所無需提供工資表和單位參保登記證;工作人員為家庭成員的需提供戶口本或結婚證)。
(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委托本單位人員辦理的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六)衛技及價格主管部門出具的收費方面的證明材料。
(七)衛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價格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近3年內未被處罰及未發生責任屬于醫療機構的醫療責任事故(含正在調查的事項)的證明材料。
(八)營業場所簡易平面圖(標注面積、各科室名稱)。
(九)承諾書(樣式見附件)。
附件:
接受申請的地址: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醫療保險股(博羅縣羅陽鎮義和大小塘)
聯系人:陸先生、吳先生 電話:6292077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