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博羅縣新增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公告
為加強我縣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的管理,引入競爭機制,方便參保人就醫,提高我縣定點機構的服務水平,根據國家和省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及我市關于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規定,決定新增一批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作為我縣新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接受申請的時間及地點
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請于2015年5月20日至5月24日17:00止,向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書面申請及規定的材料。(補充通知:申請時間變更為55 二、申請人應注意的事項
(一)申請人必須是《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登記的法人代表或負責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如確需委托本單位人員辦理的,需同時提供委托人簽發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
(二)申請人應按下列順序對提供的材料進行裝訂:
1、申請表;
2、承諾書;
3、申請人(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書;
4、本公告規定的材料(按序號裝訂);
(三)所有材料均以A4紙裝訂;
(四)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申請書及規定的材料,材料不齊的不予受理;材料齊全簽收書面的回執單。
三、申請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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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總使用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且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醫療服務場所屬于自建或租賃合同的剩余有效使用期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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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供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均應加蓋單位公章。
四、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附件:1、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申請表
2、
接受申請的地址: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醫療保險股(博羅縣羅陽鎮義和大小塘)
聯系人:陸先生、吳先生 電話:6292077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