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17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我市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工作,確保失業人員待遇應發盡發、應保應保,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結合國家、省文件精神一并貫徹落實。
一、明確失業補助金標準
我市失業補助金標準為參保1年及以上300元/月,參保1年以下150元/月。
二、確保及時發放
各縣、區要切實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確保失業補助金及時受理、及時審核、及時發放。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失業補助金等待遇支出需求測算,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請款,確保支出戶余額充足,合理錯開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發放時間。
三、做好宣傳引導
各縣、區要加強經辦人員的業務培訓,準確把握政策要點,做好宣傳引導,及時回應失業人員的政策咨詢和問題解答,確保失業保險待遇應發盡發,應保盡保。
四、防控基金風險
各縣、區社保經辦機構要充分利用失業保險部級比對查詢系統,做好全國參保信息聯網核驗服務,加強信息比對。對核查發現應當停發失業保險待遇情形的,要及時糾正,嚴防重復領取、冒領、套取、騙取基金行為,切實維護基金安全。
附件:1、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pdf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惠州市財政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