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發電
發電單位 |
博羅縣人才工作辦公室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簽批蓋章 |
劉浩文 黃惠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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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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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電 |
博組傳〔2017〕10號 |
博機發 |
號 |
關于博羅縣人才公寓配租的通知
各鎮黨委和人民政府,縣直副局以上單位,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優化我縣人才生態環境,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推動創新創業,現啟動博羅縣人才公寓配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縣人才公寓基本情況
縣人才公寓位于羅陽鎮怡景路和諧家園小區內BC棟,由縣政府2017年投資建成的電梯房,共202套,其中單間80套,一房一廳14套,兩房一廳108套。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2.5元,人才首次申請入住最長不超過3年,期滿可續租一次。
二、申請對象與條件
(一)申請對象。在我縣工作的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才,或經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的優秀人才。在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才,也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
(二)基本條件。申請人應具備在我縣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我縣沒有自有產權住房,工作單位不能提供住宿條件,未在我縣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等基本條件。
三、提交材料
申請人須提交材料如下:
(一)博羅縣人才安居住房租賃申請表;
(二)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已婚的同時提交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港澳臺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應當提供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
(三)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公有制單位的還需同時提交工商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申請表及有關復印件須一式三份,原件經核對后退回本人,復印件須蓋單位印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
四、申報程序
申請人須攜有關資料到縣人才工作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人才科)提出申請,經審核、公示、選房、分配等程序后,辦理入住手續。
五、有關要求
(一)請各鎮、縣直各單位高度重視人才安居保障工作,切實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動員符合條件的人才申報,確保通知及時到位。各鎮應負責做好轄區內企業人才的動員工作。
(二)申請人要按照條件、程序申報,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禁止弄虛作假。
(三)第一期申報時間從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申請,12月10日截止。
縣人才工作辦公室地址:博羅縣博惠路82號縣政府大院A503室(縣委組織部人才科);電話:0752-6206310;聯系人:袁軍;電子郵箱:blrck6666@163.com。
附:1、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博羅縣人才安居暫行辦法》的通知(博府〔2017〕32號)
博羅縣人才工作辦公室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