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財政局、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省級創業帶動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意見》(惠財社[2015]206號)、粵府[2018]114號及粵人社規[2020]23號文件的規定,初創企業吸納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人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經用人單位申報和我局審核,擬向利東制衣(博羅)有限公司等028-030批次企業發放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止。公示期內如對申報企業等有關情況有異議,可向我局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股反映,電話:0752-6628619。
附件:2021年度第028-030批次“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企業名單.xlsx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