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農村電商產業園建設標準(試行)》《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45號)和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農村電商”工程重點項目組織實施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從公告之日起開始受理博羅縣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的認定申請。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目標任務
2021年計劃認定50家博羅縣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按照“好中選優、示范帶動”的原則,從全縣鎮村(居)農村電商站中扶持創建,對符合條件的按每個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補助。
二、申請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的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應具備場地、設備、網店、團隊、業績等方面的基礎保障,以及開展就業創業服務、推動產銷鏈接、促進直播營銷、配套倉儲物流、推動品牌建設等主要服務功能,具體見附件2《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規定。
有明確數值限制的指標應當達標:
項目指標
數值限制
場地
≥100平方米
設備
≥1臺電腦
網店
≥1家(正常運營)
團隊
≥1名專職人員
業績情況
主營農資產品
≥1000單或≥200萬元
主營動物類農產品
≥1200單或≥250萬元
主營植物類農產品
≥1500單或≥300萬元
單營植物類生鮮
≥1000單或≥200萬元
三、申請截止時間和受理部門
申請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21年7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博羅縣博羅大道西義和大小塘326號607室 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股。
聯系電話:0752-6628619;聯系人:陳先生、林小姐。
四、申請材料
1.《博羅縣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認定申請表》;
2.《2021年度農村電商重點項目自評表》
3.營業執照(查原件、收復印件);
4.場地租賃合同等相關場地憑證(查原件、收復印件);
5.經營場所相關圖片;
6.參保證明;
7.業績情況相關臺賬。
(所有材料一式兩份,用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
五、申請注意事項
1.申報工作將嚴格對照《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的各項要素進行書面評審,并根據書面評審情況擇優進入實地評審環節。最終綜合各個站點的書面評審材料和實地評審評分,按照評分高低進行排序,并結合各個站點的特色、亮點及不足,最終推薦出擬認定的50家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名單,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
2.符合申請條件的申報單位,請自行下載并填寫相關申請材料附件,提交的材料必須是真實、有效的。
3.各單位申報材料時請注意如下事項:
《博羅縣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中填寫的“運營企業名稱”和“主要負責人”,應當與營業證照一致(“主要負責人”為法人代表);站點名稱與運營企業名稱可以不一致。
4.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嚴格按照《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的規定,對提交申請的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開展資料審核和實地核查的初審工作,屆時請予以配合。
附件:
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農村電商產業園建設標準(試行)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 45號).pdf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