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農村電商產業園建設標準(試行)><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45號)的文件規定,對設施設備和人員等基礎配置要求達到“六個有”、功能定位達標的農村電商站,按照“好中選優、示范帶動”的原則,我縣2020年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資格認定工作小組審核認定惠州伴永康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為農村電商基層示范站。
公示期自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9日止。在公示期內如對核定結果有異議,可向我局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股反映,電話:0752-6628619。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