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澤世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學菊):
本委受理 范家權 訴你單位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3〕2428號)。申請人范家權請求你單位支付未依法繳納社保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4000元,請求你單位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24000元;以上各項合計28000元。
因無法聯系你單位簽收法律文書,且通過EMS勞動人事仲裁專遞也無法送達。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4年01月16日上午9點在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將缺席審理。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
公告張貼時間: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粘貼地址:博羅縣石灣鎮明月三路智慧城科技產業園B棟。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聯系電話:0752-66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