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陽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富文):
本委受理黃水、梁基、梁揚國訴你們單位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189-191號),申請人黃水請求確認與你司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存在勞動關系,請求你司支付申請人2022年2月至9月的工資46000元;申請人梁基請求確認與你司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存在勞動關系,請求你司支付申請人2022年2月至9月的工資33612元;申請人梁揚國請求你司支付申請人2022年2月至9月的工資16000元。
因無法直接送達,且通過EMS勞動人事仲裁專遞等方式也無法送達,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公司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4年2月29日上午9時在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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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地址:博羅縣柏塘鎮平安林場。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