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譽誠機電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橋元):
本委受理孫勇訴你們單位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363號),申請人孫勇請求你公司支付申請人11月份工資2000元、請求你司支付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000元、請求確認與你司自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存在勞動關系、請求你司支付申請人未簽合同雙倍工資差額10000元。
因無法直接送達,且通過EMS勞動人事仲裁專遞等方式也無法送達,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公司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9時在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聯系電話:0752-6632518。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