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麻陂鎮(zhèn)佑軍物流經營部:
我局依法查處你單位拖欠員工工資一案,因無法直接送達,現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博人社監(jiān)字【2024】第011號)。經查實,你單位拖欠葉武亮等9名員工2023年8月份工資共28226元;黃巧堅等27名員工2023年9月份工資共101596元;黃巧堅等21名員工2023年10月份工資共117210元,以上合計工資共242532元。已構成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
以上事實有《博羅縣麻陂鎮(zhèn)佑軍物流經營部員工2023年8月至10月份員工未發(fā)工資表》、《員工調查(詢問)筆錄》、《勞動保障監(jiān)察限期改正指令書》(博人社監(jiān)字〔2024〕第012號)等證據證明。
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的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我局給予下列行政處理:
1、責令博羅縣麻陂鎮(zhèn)佑軍物流經營部足額支付葉武亮等9名員工2023年8月份工資共28226元;黃巧堅等27名員工2023年9月份工資共101596元;黃巧堅等21名員工2023年10月份工資共117210元,以上合計工資共242532元。
2、責令博羅縣麻陂鎮(zhèn)佑軍物流經營部按照應付金額242532元百分之五十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121266元賠償金。
你單位應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完畢。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如不服本決定,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博羅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惠州市惠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
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日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