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青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尚曉):
本委受理李冬雨、楊玉冰訴你單位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1357、1358號)。1357號申請人李冬雨請求你單位支付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工資5708元、賠償金11416元;1358號申請人楊玉冰請求你單位支付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7日的工資5400元、賠償金10800元。
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lián)系,且通過EMS勞動人事仲裁專遞也無法送達。現(xiàn)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xiàn)定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9點在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無正當(dāng)理由不到庭,將缺席審理。
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注:
公告網(wǎng)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wǎng)人社局頻道。
公告地址:博羅縣石灣鎮(zhèn)灣湖中路73號2樓-83號(自主承諾申報)。
聯(lián)系電話:0752-66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