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啟陽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健):
本委受理鐘素花與你單位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1138號),申請人鐘素花請求你單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21154元、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1400元、住院期間護理費6970元,以上合計29050元。
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且通過直接等方式無法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答辯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等仲裁文書,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公司公告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答辯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等仲裁文書。現定于2024年7月1日上午09時在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本委將作缺席裁決。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注:
公告張貼時間: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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