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園洲鎮菲婭制衣廠(經營者饒德剛):
本委受理 江學聰 訴你單位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1250號),申請人江學聰請求確認與你廠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4年1月期間存在勞動關系,并要求你廠支付2023年12月、2024年1月工資14475元、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5000元;以上合計19475元。
因通過直接方式無法送達,后通過EMS勞動仲裁專遞郵寄相關材料到你單位工商注冊地址被退回,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4年7月9日上午9時在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公告張貼時間: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公告地址: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園洲鎮上南村裕華路3號3樓。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聯系電話:0752-66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