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聚賢制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肖友平):
本委受理 王發芬 訴你單位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1643號)。申請人王發芬請求確認與你單位于2024年4月17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要求你單位支付勞動能力功能障礙玖級賠償金120577.8元、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和護理費共6750元、停工留薪期工資差額5098.66元、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經濟補償金6629元、勞動能力鑒定費300元,共計139355.46元。
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后通過EMS勞動人事仲裁專遞也無法送達。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9點在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將缺席審理。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
公告張貼時間: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公告地址:惠州市博羅縣園洲鎮陣村朱屋農場南路6號。
聯系電話:0752-66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