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城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韋武念):
本委受理林進洪訴你單位和博羅縣金鴻實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2445號)。申請人林進洪請求你司和博羅縣金鴻實業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10日期間工資54794元、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2500元、代通知金13000元。
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且通過EMS勞動人事仲裁專遞也無法送達。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4年10月31日上午9點在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將缺席審理。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注: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聯系電話:0752-66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