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鑫達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學聰):
本委受理張惠經訴你單位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2443號),申請人張惠經請求與你單位在2023年6月至8月存在勞動關系、支付2023年6月至8月27325元。
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通過直接和郵寄等方式無法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答辯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等仲裁文書,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公司公告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答辯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等仲裁文書。現定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3時在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本委將作缺席裁決。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附注:
聯系電話:0752-6632518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