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旗(41282919870******X):
我局依法查處你單位拖欠員工工資一案,因無法直接送達,現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博人社監字〔2024〕第034號)。你(單位)因拖欠在我縣轄區長寧鎮的景熙酒店JZ-BJ\JY-BJ標準間內裝飾工程中拖欠泥水班組9名工人工資87205元;雜工班組6名工人工資244440元;油漆班組7名工人工資196000元;木工班組12名工人工資72810元;管理工1名、焊工2名和安裝工3名共193777元,以上合計40名工人工資共794232元一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我局于 2024年4月19日向你(單位)作出了《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博人社監字〔2024〕第015號)。
因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催告,請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上述決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催告。
我局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大廈 郵編:516100
聯系人:王善君、梁俊鋒 聯系電話:6292669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