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騰俊地質勘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念):
本委受理向明權訴你單位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2904號)。申請人向明權請求你司支付醫療檢查費589.8元、后續治療費(取內固定)85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2300元、營養費5650元、護理費3450元、停工留薪期工資96000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800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400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96000元、鑒定費300元、交通費813元,以上共計345602.8元。
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且通過EMS勞動人事仲裁專遞也無法送達。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3點在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將缺席審理。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注: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聯系電話:0752-66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