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鴻興農業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建斌):
本委受理陸靖紅、梁鳳新訴你單位因經濟補償等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2238、2239號),你單位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委已作缺席裁決。裁決如下:一、確認你單位與申請人陸靖紅于2024年4月14日解除勞動合同。二、確認你單位與申請人梁鳳新于2024年4月14日解除勞動合同。三、由你單位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向申請人陸靖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60000元。四、由你單位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向申請人梁鳳新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0000元。五、駁回申請人陸靖紅、梁鳳新的其它仲裁請求。
因無法直接送達,后通過EMS勞動仲裁專遞將裁決書郵寄到你單位工商注冊地址被退回,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裁決書(博勞人仲案字[2024]2238、2239號)。你單位可到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4樓403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領取仲裁裁決書,在公告期內領取的,以領取之日為送達時間,逾期不來領取,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注:
聯系電話:0752-6632518。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公告地址:博羅縣長寧鎮福崗村龍頸筋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