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已經惠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通過郵寄、留置等送達形式無法送達,現以公告形式進行送達,請有關當事人自本公告發出之日三十日內前來博羅縣政務服務中心二號樓401號(聯系電話: 0752-6292077)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逾期不領取則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已經惠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通過郵寄、留置等送達形式無法送達,現以公告形式進行送達,請有關當事人自本公告發出之日三十日內前來博羅縣政務服務中心二號樓401號(聯系電話: 0752-6292077)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逾期不領取則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