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鑫淇藝包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曉輝):
本委受理陳小祺訴你單位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5〕88號),申請人陳小祺請求你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5824元、支付賠償未購買社保相應的賠償款9600元; 以上共計15424元。
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通過直接和郵寄等方式無法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答辯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等仲裁文書,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公司公告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答辯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等仲裁文書。現定于2025年4月11日上午9時在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本委將作缺席裁決。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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