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心怡梓軒自動化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書瓊):
本委受理楊遠宏與你單位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1594號),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本委已作缺席裁決。裁決如下:一、確認申請人與你單位于2024年4月10日解除勞動關系。二、由你單位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nèi)一次性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4422元、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6346元、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25384元、停工留薪期工資50768元、醫(yī)療費5235.16元、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750元、勞動能力鑒定費300元,合計133205.16元。
因無法聯(lián)系你單位簽收仲裁裁決書,通過EMS勞動仲裁專遞郵寄到你單位工商注冊地址被退回,現(xiàn)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博勞人仲案字[2024]1594號)。你單位可到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4樓403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事務中心辦公室領取仲裁裁決書,在公告期內(nèi)領取的,以領取之日為送達時間,逾期不來領取,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注:
聯(lián)系電話:0752-663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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