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集夢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偉華):
本委受理 楊灝、李嘉迪、朱穗康、黃輝鵬、吳子超 訴你單位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2379-2383號),你單位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委已作缺席裁決。裁決:駁回申請人楊灝、李嘉迪、朱穗康、黃輝鵬、吳子超的全部仲裁請求。
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且通過直接等方式也無法送達,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仲裁裁決書(博勞人仲案字[2024]2379-2383號),你單位可到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4樓403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事務中心領取仲裁裁決書,在公告期內領取的,以領取之日為送達時間,逾期不來領取,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附注:
公告地址:惠州市博羅縣長寧鎮黃龍大道333號羅浮紫苑商務公寓12棟1層16房。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聯系電話:0752-66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