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龍電消防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耀新):
本委受理 熊濤濤 訴你單位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1566號),你單位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委已作缺席裁決。現裁決由你單位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2024年1月份工資差額2200元、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1月25日期間每月壓的工資20709元,合計22909元。
因你單位注冊地無人辦公,通過EMS郵寄無法送達仲裁裁決書,且無法與你公司取得聯系,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博勞人仲案字[2024]1566號)。你單位可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事務中心辦公室(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403)領取仲裁裁決書。在公告期內領取的,以領取之日為送達時間,逾期不來領取,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注:
聯系電話:0752-6632518
公告地址:惠州市博羅縣園洲鎮瀝東村合益再生資源工業園北園一路7號。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