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谷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輝):
本委受理 葉冠標、黃素瑕 訴你單位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5〕38、39號),38號申請人葉冠標請求你司支付2024年8月份、9月份上半月工資共計7500元;39號申請人黃素瑕請求你司支付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7日期間的工資4769.23元。
因聯系你單位至今未來簽收,后通過EMS勞動仲裁專遞郵寄相關材料到你單位工商注冊地址被退回,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5年4月1日上午9時在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注: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聯系電話:0752-66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