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人:集加(河源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經調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為:經查,我縣轄區長寧鎮,工程名稱為:羅浮紫苑1期12棟項目,建設單位惠州盈之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將該工程以合作協議的形式發包給集加(河源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雙方簽訂《房屋托管裝修運營合作協議》。核實集加(河源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該項目施工中拖欠康建軍、劉昌云、康林等32名工人工資合計1152800元。違反了以下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集加(河源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資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規定。
現依據以下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六條規定。
擬對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理:責令集加(河源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足額發放康建軍、劉昌云、康林等32名工人工資合計共1152800元。
依照《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被告知人如對該行政處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攜帶有關證據材料向我(局)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陳述或者申辯,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我局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人社局大樓
郵編:516100
聯系人:邱偉明 、劉煥南
電話:6292696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備注:本告知書一式兩聯,第一聯留存勞動保障監察案卷,第二聯交被告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