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松心):
本委受理陳聯久訴你單位和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4〕2642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委已作缺席裁決,裁決如下:確認申請人陳聯久與你司在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4月15日(申請人受傷之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
因無法聯系你單位簽收仲裁裁決書,通過EMS勞動仲裁專遞郵寄到你單位工商注冊地址被退回,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博勞人仲案字[2024]2642號)。你單位可到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4樓403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事務中心辦公室領取仲裁裁決書,在公告期內領取的,以領取之日為送達時間,逾期不來領取,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
附注:
聯系電話:0752-6632518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