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胤科技服務咨詢(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樺):
本委受理曾啟通、潘建波訴你單位和深圳市帕拉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5〕236、237號)。236號申請人曾啟通請求與你司于2023年9月25日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你司支付拖欠工資12000元、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12000元、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2000元;237號申請人潘建波請求與你司于2023年9月25日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你司支付拖欠工資8000元、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8000元、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8000元。
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且通過EMS勞動人事仲裁專遞也無法送達。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9點在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將缺席審理。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注: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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