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石灣三和制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琪):
本委受理葉樹秋、李曉浩、邱文星等56人與你單位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5〕729-778、816、918-923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委已作缺席裁決。裁決如下:
〔2025〕729-778號:由你單位在本裁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支付50名申請人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工資差額232086.75元及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2753270元,合計2985356.75元。
〔2025〕816號:由你單位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00089元。
〔2025〕918-923號:一、由你單位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支付6名申請人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工資差額95457元及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583956元,合計679413元。二、駁回6名申請人其他仲裁請求。
由于你單位工商注冊地無人辦公,通過直接等方式無法送達及無法聯系你單位到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領取仲裁裁決書,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布告送達仲裁裁決書(博勞人仲案字[2025]729-778、816、918-923號)。你單位可到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4樓403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事務中心辦公室領取仲裁裁決書,本布告自張貼之日起即視為送達。
特此布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注:
布告張貼地址: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湖山工業區
聯系電話:0752-6632518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