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意能源(惠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水延):
本委受理韋玲訴你單位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5〕496號)。申請人韋玲請求與你司于2024年8月18日解除勞動關系,并請求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6708.2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26690.4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6672.6元、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8月17日期間停工留薪期工資14741.22元、勞動能力鑒定費300元。
因多次通知你單位前來簽收法律文書,至今仍未前來簽收,且通過EMS勞動人事仲裁專遞也無法送達。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5年6月19日下午3點在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將缺席審理。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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