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鳳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德軍):
本委受理溫慧玲訴你單位和惠州市鳳煌數字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5〕1176號)。申請人溫慧玲請求與你司確認2021年3月8日至2025年2月7日存在勞動關系,并要求你司支付2024年4月8日至2025年1月24日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104055.8元、拖欠的2025年1月份工資11000元、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88000元,裁決惠州市鳳煌數字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對以上請求承擔連帶責任。
因無法聯系你單位簽收仲裁裁決書,通過EMS勞動仲裁專遞郵寄到你單位工商注冊地址被退回,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5年7月23日下午3點在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將缺席審理。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注: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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