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海平紡織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禹玲):
本委受理 劉英花、馮梅月、趙其煌、趙其輝 訴你單位與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5〕1640號),共同申請人請求確認你司與趙繼彪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
因無法聯系你單位,后通過EMS勞動仲裁專遞郵寄相關法律文書到你單位工商注冊地址被退回,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3時在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本公告自張貼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注:
公告地址: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永石大道(西側)。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聯系電話:0752-66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