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頤景園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新棠):
本委受理黃秋娣訴你單位和博羅縣翠華達房地產有限公司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5〕315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委已作缺席裁決,裁決如下:由你司向申請人支付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期間工資136285.68元、2022年績效獎金34353元、2023年績效獎金13680元、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97620元,以上合計281938.68元;駁回申請人其他仲裁請求。
因無法聯系你單位簽收仲裁裁決書,通過直接等方式也無法送達,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博勞人仲案字[2025]315號)。你單位可到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勞動力中心市場大樓(博羅大道西326)4樓403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事務中心辦公室領取仲裁裁決書,在公告期內領取的,以領取之日為送達時間,逾期不來領取,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注:
聯系電話:0752-6632518。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公告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惠博大道595號深惠頤景園39號樓左側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