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鑫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果之):
本委受理 周勝波 訴你單位與保利長大工程有限公司因勞動爭議一案(博勞人仲案字〔2025〕1619),申請人周勝波請求你司與保利長大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400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0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48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資48000元、護理費5000元、伙食費1250元、勞動能力鑒定費300元、2024年7月1日至7月12日的工資4800元,合計203350元。
因無法聯系你單位,且通過EMS勞動仲裁專遞郵寄相關法律文書到你單位工商注冊地址被退回,現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現定于2025年10月13日上午9時在博羅縣羅陽街道義和大小塘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本公告自張貼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附注:
公告網址:博羅縣政府信息網人社局頻道。
聯系電話:0752-66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