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理單位:廣東中城綠建鋼構有限公司
地 址:博羅縣羅陽街道雞麻地村委會廖屋嶺廠房一棟
法 人:盧偉杰 電話:1358054****
案 由:拖欠員工工資
經查實,你單位目前拖欠盧春令等44名員工2024年4月份至12月份工資共640257.03元;盧鎮城等28名員工2025年1月份至6月份工資共470249.02元,以上合計工資共1110506.05元。已構成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
以上事實有《廣東中城綠建鋼構有限公司2024年每人每月薪明》《廣東中城綠建鋼構有限公司2025年每人每月薪明》《調查(詢問)筆錄》《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等證據證明。
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六條規定。我局給予下列行政處理:
1.責令廣東中城綠建鋼構有限公司足額支付盧春令等44名員工2024年4月份至12月份工資共640257.03元;盧鎮城等28名員工2025年1月份至6月份工資共470249.02元,以上合計工資共1110506.05元。
2.廣東中城綠建鋼構有限公司經我局執法大隊責令支付拖欠的工資,惠州祥喆五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未支付,現責令廣東中城綠建鋼構有限公司按照應付金額1110506.05元百分之五十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555253.02元賠償金。
你單位應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完畢。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決定,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博羅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