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9〕211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等規定。
就業見習補貼申領如下:
服務對象
吸納見習學員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吸納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失業青年)
用人單位每月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80%的標準對見習人員支付工作補貼。
補貼標準
見習補貼標準為博羅縣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補貼期限
最長不超過12個月。
申報材料
1.見習單位申請表;
2.見習協議書;
3.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畢業證書(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提供)
4.見習單位發放補貼明細賬
5.見習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不提供)。
辦理流程
補貼對象應于見習結束之日(實際見習時間不少于3個月)起1年內,向我中心提出補貼申請。
咨詢方式
博縣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0752-6626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