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人社任﹝2017﹞24號
縣直各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于二0一七年七月四日批準:
葉碧鋒同志任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免去其縣公安局公莊派出所所長職務;
藍佛柱同志任縣公安局監督室主任,免去其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所長職務;
葉永洪同志任縣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大隊長,免去其縣公安局緝毒大隊大隊長、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李洪輝同志任縣公安局緝毒大隊大隊長、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縣公安局鐵場派出所所長職務;
朱海軍同志任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大隊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縣公安局副主任科員職務;
鄒立新同志任縣公安局巡邏警察大隊教導員,免去其縣公安局柏塘派出所所長職務;
徐志成同志任縣公安局鐵場派出所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泰美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袁學良同志任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義和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李子榮同志任縣公安局公莊派出所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公莊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曾玉安同志任縣公安局義和派出所教導員,免去其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王文輝同志任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教導員(試用期一年);
陳志偉同志任縣公安局柏塘派出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陳偉新同志任縣公安局橫河派出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徐永忠同志縣文體旅游局副局長、縣文體旅游市場綜合執法隊隊長職務;
免去葉榕勝同志縣移民安置辦公室副主任科員職務;
保留梁沛林同志縣商務局正科級干部;
免去王筱紅同志縣婦幼保健院院長職務;
免去黃偉健同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員職務;
何莉聰同志任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楊科明同志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職務,保留副科級;
免去朱文謙同志縣水果生產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陳志偉同志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職務。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6日
抄送:縣委常委,縣人大正、副主任,副縣長,縣政協正、副主席,縣人大,
縣政協,縣紀委,縣委組織部。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17年7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