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人社任[2015]3號
縣直各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于二O一五年一月十日批準:
林建輝同志任縣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陳永平同志任縣監察和審計局主任科員;
鐘水和同志任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員;
劉淑瑩同志任縣文體旅游局主任科員;
賴木芳同志任縣公安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紀麗文同志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葉純光同志任博羅中學副校長(保留正科級),免去其縣華僑中學校長職務;
蔡柏平同志任縣華僑中學校長,免去其博羅中學副校長職務;
李云才同志任縣華僑中學副校長(保留正科級),免去其縣博師高級中學校長職務;
邱啟浩同志任縣博師高級中學校長,免去其縣羅陽第二中學校長職務;
謝太榮同志任縣羅陽第二中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曾月明同志任縣教育局副局長;
免去曹善開同志縣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譚廣榮同志任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賴以榮同志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免去于慶忠同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利勉同志縣法制局副局長職務;
黃偉倫同志任縣畜牧獸醫局副局長;
黃喜良同志任縣職業與成人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科員,免去其縣職業與成人教育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邱慧寧同志縣顯崗水庫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古壬奎同志兼任縣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
鐘慧聰同志兼任縣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