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人社任[2015]7號
縣直各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于二O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批準:
張國平同志任縣政府行政督促檢查辦公室主任,免去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陳燦林同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行政督促檢查辦公室主任職務;
胡慶全同志任縣政府經濟研究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高志芳同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科員職務;
黃美安同志任縣教育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黃偉生同志任縣看守所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園洲派出所所長職務;
免去黃秋聲同志縣看守所所長職務;
林文捷同志任縣公安局園洲派出所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響水派出所所長職務;
劉民貴同志任縣公安局園洲派出所教導員(試用期一年);
楊建國同志任縣公安局響水派出所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園洲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黃智華同志任縣公安局響水派出所教導員(試用期一年);
陳國育同志任縣公安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縣公安局龍華派出所所長職務;
黃學良同志任縣公安局龍華派出所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響水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免去林壽廷同志縣公安局湖鎮派出所所長職務;
劉天亮同志任縣公安局湖鎮派出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藍佛柱同志任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陳景明同志任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教導員,免去其縣公安局義和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袁學良同志任縣公安局義和派出所教導員(試用期一年);
錢景華同志任縣公安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縣公安局石壩派出所所長職務;
劉文忠同志任縣公安局石壩派出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鄒立新同志任縣公安局柏塘派出所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長職務;
楊向東同志任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柏塘派出所所長職務。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