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人社任〔2016〕40號
縣直各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于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批準:
莊惠達同志任縣公安局督察長;
劉永昌同志不再擔任縣公安局督察長職務。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27日
抄送:縣委常委,縣人大正、副主任,副縣長,縣政協正、副主席,縣人大,縣政協,縣紀委,縣委政法委,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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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16年9月2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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