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人社任﹝2017﹞38號
縣直各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于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批準:
沈文芳同志任羅浮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鄭少新同志任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免去其縣公安局巡邏警察大隊大隊長職務;
免去車小偉同志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保留正科級;
朱文勝同志任縣公安局鐵場派出所教導員(試用期一年);
周許華同志任縣公安局石灣派出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縣公安局鐵場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朱業波同志任縣行政服務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級),免去其羅浮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劉勁忠同志任縣農業機械管理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羅浮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宗教事務科科長職務;
廖玉城同志任羅浮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管理科科長(試用期一年);
曹善開、徐獻基同志任縣教育局副局長;
黃美安同志任縣文體旅游局副局長,免去其縣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周偉文同志任縣梅花林場場長(試用期一年);
楊曉霞同志任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王少蕾同志任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主任(院長);
李余紅同志任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副主任(副院長);
李雪開同志任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副主任(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楊建忠同志任縣人民醫院副院長;
李文華同志任縣中醫院副院長,免去其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職務;
林茂華同志任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涉及機構改革單位的干部,原任職務自然免除。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15日
抄送:縣委常委,縣人大正、副主任,副縣長,縣政協正、副主席,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紀委 辦,縣委組織部及有關單位。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17年9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