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
惠市環(博羅)違改〔2019〕214號
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2244000066180828A
住 所:廣州增城雁塔大道南山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溫智洺
身份號碼:4402321965*******5
一、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9日,我局組織對你(單位)進行了檢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單位)于2015年1月開始建設,2015年9月建成并投入運營。2017年7月經博羅縣環境保護局審批(博環建【2015】第0115號),2017年3月20日經博羅縣環境保護監測站監測驗收(博環監驗字【2017】第019號)。營業過程中產生的生活廢水未收集至廢水處理設施,生活廢水未化糞池或隔油池處理后排放外環境,產生的油煙經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建有廢水處理設施和廢氣處理設施。需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屬于環境違法行為。以上事實,有2019年11月18日的現場檢查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相片及錄像等證據為證。
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我局經研究決定:現責令你(單位)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
我局將對你(單位) 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如你(單位)逾期不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將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