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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 羅 縣 環 境 保 護 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博環責改字〔2017〕215號
馮威(系博羅縣龍溪鎮歧崗村無照散熱片加工廠的經營者)
營業執照注冊號(公民身份號碼): 4115031985*******1
組織機構代碼證:
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博羅縣龍溪鎮歧崗村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馮威
我局于 2017 年 2月 28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你廠主要從事鋁制品生產,你廠未經環保審批,未建成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未領取廣東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主體工程擅自投入生產。
以上事實,有 2017年2月28日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相片 等證據為憑。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 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 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停止生產。
我局將對你(單位) 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惠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博羅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 惠城區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博羅縣環境保護局 (印章)
2017年 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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