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 羅 縣 環 境保 護 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博環責改字〔2016〕571 號
郭鵬飛(系博羅縣龍溪鎮興源竹木工藝制品廠的經營者)
營業執照注冊號(公民身份號碼): 441322600726206
組織機構代碼證:
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博羅縣龍溪鎮埔上村經六路106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郭鵬飛
我局于 2016年 12月15 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擅自投入生產,檢查當天,該公司生產車間有生產。
以上事實,有2016年 12月15 日詢問筆錄、現場檢查筆錄、現場照片等證據為憑。
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 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停止生產和停止建設。
我局將對你(單位) 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
你(單位)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惠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博羅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博羅縣環境保護局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