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 羅 縣 環 境 保 護 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博環責改字〔2017〕073號
惠州快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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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信用代碼:914413227649248362
地址:博羅縣羅陽鎮云步管理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楊文奎
我局于 2017年 8月2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未按規定設置大氣污染物排放口。檢查時,該公司絲印車間絲印工序產生的廢氣未配套建設防治污染處理設施,絲印廢氣未經廢氣防治污染處理設施處理,直排外環境。
以上事實,有 2017年8月2日的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相片 等證據為憑。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條第(五項 )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 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惠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博羅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博羅縣環境保護局 (印章)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