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 羅 縣 環 境 保 護 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博環責改字〔2017〕574號
惠州蒙特莉皮具加工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社會信用代碼:91441300775061829Q
地址:博羅縣園洲鎮上沙路沙頭工業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Guerrieri,Mario Jose
我局于 2017年 8月29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你公司擅自增加拋光機1臺,透軟機2臺,水濂板5套未依法重新報批環評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主體工程投入生產。
以上事實,有 2017年8月29日的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相片。等證據為憑。
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 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擅自增加的生產設備的生產。
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拒不改正,吊銷其排污許可證,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惠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博羅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博羅縣環境保護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