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 羅 縣 環 境 保 護 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博環責改字〔2017〕1028號
博羅縣園洲鎮年盛服裝洗漂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公民身份號碼):
組織機構代碼證:
社會信用代碼:9144132230428513XB
地址:博羅縣園洲鎮白耀前村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袁岷山
我局于 2017 年10月 10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私設暗管排放生產廢水,2017年9月26日采樣監測,結果顯示苯胺類超標0.9倍、氨氮超標0.8倍、總氮超標0.3倍。
以上事實,有 2017年9月16日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相片、2017年10月10日現場詢問筆錄,監測報告,編號為:(博)環境監測(委)字(2017)第00403號、排污許可證 等證據為憑。
上述行為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 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 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立即 改正上述違法排放污染物的行為。
我局將在30日內對你(單位) 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復查。如你(單位)拒不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 的規定,對你(單位)實施按日連續處罰。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惠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博羅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博羅縣環境保護局 (印章)
2017年 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