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 羅 縣 環 境 保 護 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博環責改字〔2018〕401號
博羅縣石灣鎮鴻源服裝加工廠
營業執照注冊號(公民身份號碼):
組織機構代碼證:
社會信用代碼: 92441322L003308972
地址:博羅縣石灣鎮滘嚇大有村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林榮東
我局于 2018 年 1月8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未向環保部門備案。
以上事實,有 2018年1月8日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 等證據為憑。
上述行為違反了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四)項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 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我局將對你(單位) 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惠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博羅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 惠城區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博羅縣環境保護局 (印章)
2018年1月8日